張家港康通機械科技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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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油罐車應配備專用滅火器,并應加裝拖地鐵鏈和避電桿。行駛時,拖地鐵鏈應接觸地面;加油或放油時,必須將避電桿插進潮濕地內。
2.油罐加油孔應密封嚴密,放油閥門、放油管應無滲漏,油罐勇氣孔應暢通,油泵進油濾網應經常清洗,送油膠管用完后應立即裝上兩端接頭蓋,不得有臟物進入。
3.內燃機的氣化器和排氣管不得有回火。排氣管應安裝在車輛前方。
4.油罐車工作人員不得穿有鐵釘的鞋。嚴禁在油罐附近吸煙,并嚴禁火種。
5.停放時,應遠離火源,炎熱季節應選擇陰涼處停放。雷雨時,不得停放在大樹或高壓線下方。行駛中途停放時,應有專人看管。
6.在檢修過程中,操作人員如需要進入油罐時,嚴禁攜帶火種,并必須有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,罐外必須有專人監護。
7.車上所有電氣裝置,必須絕緣良好,嚴禁有火花產生。車用工作照明應為36V以下的安全燈。
8.油罐沉淀槽凍結時,嚴禁用火烤,可用熱水、蒸汽融化,或將車開進暖房解凍。
9.在車底下進行保養、檢修時,應將內燃機熄火、罐車防波板拉緊手制動器并將車輪楔牢。
10.車輛經修理后需要試車時,應由合格人員駕駛,車上不得載人、載物,當需在道路上試車時,應掛交通管理部門頒發的試車牌照。
11.在坡道上停放時,下坡停放應掛上倒檔,上坡停放應掛上一檔,并應使用三角木楔等塞緊輪胎。
二、油罐車安全注意事項
1、作業人員應穿能導除靜電衣著和鞋。
2、使用不產生火花工具。
3、暴風雷雨天禁止作業。
4、注意觀察防止溢油。
5、發現溢泄或漏油時,有關裝油點和鄰近裝油位置上的一切裝油作業都應立即停止。所有卸油或下部裝油時開著的閥門都應關閉。只應由主要人員留在裝油臺上。溢泄出來的油品清除干凈以前,不得操縱車輛的起動器。在裝油負責人宣布該地區是安全的以前,不得恢復裝油。
6、如果在裝卸油期間發生火警,應立即停止一切作業,未受影響的車輛應立即開走。關閉油罐閥門切斷油源 ,并立即實施滅火作業。
7、汽車停駛后不準長時間打開點火開關。曾經有一輛車在車庫內自行著火燃燒,事后經調查,原來是上次出車回來后,點火開關仍處于開啟狀態。如長時間開啟,既造成蓄電池長時間放電,又有引起火災的危險。
8、不允許長時間實行“自流供油”。有時因汽油泵損壞或油管路接頭損壞,無法依靠汽油泵正常向化油器供油,暫時又無法維修,只能采取應急處理,實行自流供油,才能將車開回車場或開到修理廠。目前,為了防火的需要,國家制定的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中,不允許使用這一方法。
9、夜間不允許用明火觀察蓄電池液面高度。行車時電池處于過分充電狀態,殼體內聚積過多的氫氣遇明火引起爆炸。所以,平時蓄電池蓋上的小孔一定要保持暢通。